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本科生奖励实施办法》和《重庆文理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等有关文件,在学生本人申请和班级推荐的基础上,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评审,拟推荐如下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 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20日-3月24日止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、电话、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学工办如实反映,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,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、敢于负责,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。
地点:格物楼C606(院党委)、格物楼C505(学工办)
监督电话:023-61162751
邮箱:cqwucjjw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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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20日